KC:
連續休息多天,相信是帶家人出去走走吧,我想,原來,我的離開,對你的確是一件好事,否則,我只會成為你絆腳石。
過去,我可能會埋怨,怎麼連休幾天也不下來見見我(現在的人習慣通過電話談分手或選擇逃避);現在想想,這樣也好,我霸佔你一年多,現在你總算可以把時間全數還給家人,而我,相信也不必再自責了。
但是,愛一個人,不就希望對方幸福快樂嗎?現在他的家庭這麼幸福,我應該祝福,而不是妒嫉,至少,我希望你能夠體會,我曾經是最無辜的第三者。
記得我離開前,曾經看過你在查詢機票,那時你否認,這次假期......算不算又是你的隱瞞?
再次見面時,不知道會有怎樣的感受,但,我堅持自己的立場,我是我,你是你。
預祝:假期愉快。
2008年5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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