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夢見你了,這是你不在之後第三次夢見你,但醒來後總是對夢境的印象模糊,任我怎麼想也想不起你在夢中的一舉一動,但我仍期待在夢中見到你。
從吉隆坡回來後,非常不習慣家鄉的生活,除了工作,晚上就是寫信給你,倒是轉換新工作後,負責的範圍越來越大,老闆已經下令隨時要飛去新加坡甚至香港公幹,心情還是有點緊張。
今天如常在上班時間登入msn,但相信你已遺忘那個專屬我的msn帳號(他曾經說過,這個帳號只有我一個人的名單,我們過去的日子也靠著這個帳號互相傳情),所以,一日復一日,你終究都沒有上來。
其實,你過去不止一次說我不帥,也多次暗示即使我離開後,你也能夠找到另外一個人取代我;我相信當你發現到了今天我仍深愛你,也沒有因離開後對你展開任何報復時,若今天你身旁換了另外一個人,你是否仍會感動?
我不知道我們是否還有機會見面,即使見面了,也可能不知如何溝通了。我不去想這些,因為,畢竟我們分開了,這些假設的問題,就待以後有機會見面時,順其自然。
姊姊今天突然提起你,我只是很冷漠的帶過說道﹔最近沒有聯絡了;說這番話時,眼淚已經快流出,但我仍故做鎮定。
我很多時候在感情上一直處於矛盾狀況,面對你,我希望我們分開;你真的離開了,思念卻從未間斷。在這段感情上,我必須負起大部分的責任,畢竟是我選擇離開回到家鄉,你卻是一名被動者;只是對於我的離開,你是否曾開口留我?
最近還有不斷重複聽星光幫合輯嗎?謝謝你在我離開前燒錄了這張專輯給我,我當時最喜歡小美的《離開我》,不久後,我們就分開了。記住,手錶不准給人,那是你送給我;鞋子穿壞了,不准丟掉,那是我送你的。
還記得你說過,想念我的時候,即使是一通未接電話,電波也會向我傳達你對我的思念,這麼多天了,你不再想念我了,對嗎?你也說過,有些事......你沒有說完,但我相信,我知道你的答案。
你最後一則傳給我的簡訊是2008年3月13日,凌晨1時52分,距離今天12天;我們最後一次通電卻是2008年3月10日的晚上11時44分。而我,選擇在2008年3月25日的10時32分,想念著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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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給我的第3則短訊:
當你關掉一扇門時,就會有一扇窗打開。
有時候打開,出現的可能是悲傷,也可能是他物。
瑰麗的銀河近得彷佛伸手可及,但人們一生可能沒有勇氣打開來看。
我言多了,晚安,睡好,拍多照片給我看。
享受你的旅程,“往天涯的盡頭單飛。”
2006年11月28日
22:58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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